危险!!!小“身躯”驾乘4人,3个孩子竟然都.....——泉州交警持续加强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近日,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在校园周边排查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严查学生家长超员接送学生、未佩戴安全头盔,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曝光
9月2日17时59分,德化交警大队民警在西门执勤点查获德化县某技术学校学生涂某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该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罚,并扣留车辆。
9月4日11时14分许,安溪交警大队城区中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益民路段执勤时,民警查获张某驾驶闽C5SXXX二轮摩托车超员搭乘3名小学生,且所搭载孩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危害
一、极易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未成年人未经过系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既不懂交规,又不懂操作,在行驶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手足无措,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由于未成年人好表现心理,往往是“邀请”其他更多的未成年人朋友搭乘其驾驶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人员伤亡的惨重代价。
二、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意识都还不能完全控制,易冲动开斗气车、易飙车,对行车中的危险预知不足,缺乏处理突发事故的应变能力,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一旦交通肇事后,往往会驾车逃逸,造成重大伤亡,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三、被侵害人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一般而言,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死亡后,由于其无证驾驶行为,被侵害人将难以得到机动车保险救济。
四、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学习成长的重要阶段,其一旦玩车成瘾,会想着怎样去驾驶车辆,荒废了学业。一旦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对其心理也会造成沉重地打击。
为了孩子的出行平安,交警蜀黍希望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4.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5.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二)严禁学生搭乘7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2.严禁搭乘超员电动自行车。
3.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严禁搭乘低速货车。
5.严禁搭乘拖拉机。
6.严禁搭乘超载车辆。
7.严禁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三)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2.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四)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