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果蔬、肉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确保过一个喜庆、祥和的团圆佳节,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聚焦源头,紧扣节日期间群众需求的农产品品种,依法履职担当,会同鲤城、丰泽、洛江三区农业农村部门深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执法巡查检查,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杜绝农产品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发生。
凌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最为繁忙的时段,执法人员到达现场,逐一检查生猪进厂(场)验收、宰前检验、屠宰检验检疫、猪肉产品出厂(场)和不合格牲畜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等生猪屠宰各个环节操作情况,重点检查屠宰场生猪及产品进出场监管、生猪产品品质检验检疫,以及污水处理池、无害化处理区等区域防疫条件和屠宰场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并与企业负责人、驻场官方兽医进行沟通,强调要按照《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检疫标准,认真做好动物检疫、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和病死牲畜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在蔬菜、草莓生产基地和茶叶生产企业,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追溯食品赋码销售等执行情况,详细了解农产品生产用药用肥、采摘、销售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追溯食品未按照规定赋码并销售的行为,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结合农产品生产状况,与生产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普法宣传,现场解读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强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范围、追溯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责任约谈制度及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新修订的条款内容,促使农产品生产主体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