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印发,以党内法规形式进一步强调了坚持党管机构编制的原则,界定了机构编制工作内容,提出了要求。《条例》实施以来,福建泉州南安市采取多项措施,全面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
一、做深“学”的要求,切实树牢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思想
为切实把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各方面、各环节,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努力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一是研学党的理论。市委常委率先垂范,带头在市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理论。市委编办运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学习载体,学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有关理论,提升认识,增强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抓好机构编制工作宣传。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党内法规普及,全面开展《条例》学习和答题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领导的思想意识。围绕机构编制工作取得成效,特别是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的成果,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增进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认识。三是落实归口管理要求。树牢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按照上级部署和我市实际,推动市委编办归口组织部管理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各项工作沟通顺畅、运转有序,归口管理的体制优势组织优势逐渐转化为工作优势。
二、做细“规”的要求,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
切实完善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体制机制保障,严格落实《条例》,调整优化市委编委领导体制。以落实《条例》为着力点,加大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的工作力度,制定了《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等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将《条例》中加强党的领导的理念、精神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对市委编委审批事项及程序、市委编办审批事项及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约束力。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流程,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南安市山区乡镇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交流工作规定》等,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强化集中管理。
三、做实“严”的要求,压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
加大监督检查、查处问责力度,切实强化党对机构编制领导的贯彻实施。一是充分运用机构编制年度报告。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各部门落实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等任务的情况及时按程序报告,强化了机构编制的约束力。二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压紧压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年度统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度报告,充分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从本部门本系统角度,强化对机构编制事项的管理。三是加强同其他部门的监督检查合作。把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