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实际,紧紧抓住重心下移、专业设置、绩效考核等三个突破口,创新建立统一指挥、整体联动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破解市场监管领域普遍存在的执法面广、线长、量大、事杂与基层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专业不足、年龄老化的矛盾。
一、用好资源优化配置“杀手锏”,推进执法力量下沉
从内设机构、运转机制、编制分配、使用效益等方面,积极推进资源优化配置,重点保障基层执法力量,推动有限的编制发挥最大的效用。一是精简股室。在职能增加、人员数量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整合职责相近、职能单一弱化的股室,将股室由原来的13个合并缩减为9个,避免分工过细、职责交叉。将新划转的知识产权、物价检查职能分别整合到职能相近的市场规范监管股、权益保护股。立足石狮特色,新设市场采购监管中心,提供"一站式”便利化注册登记、业务咨询服务,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推动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二是优化机制。进一步整合所属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与局机关内设机构协调配合机制,优化内部流程,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比如,整合知识产权中心、消费者委员会有关职责,设立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承担知识产权、权益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辅助性工作,并配合职能相近股室开展工作。三是下沉编制。将局机关股室改革后精简的骨干力量下沉到9个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基本解决了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以及部分干部身兼“数职”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基层执法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切实破解了市场监管执法重点集中在基层一线与执法力量集中在局机关的现实矛盾。四是加强保障。优先保障基层市场监管所经费、待遇和物资配备、设施建设,购置食品安全快检车、电动执法车及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机,有效解决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件简陋、执法设备老旧等问题。
二、用好所队专业设置“助推器”,推进执法效能提升
2015年工商、食药、质监机构整合改革后,市场监管局存在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专业性执法人才不足等问题。同时,在原市场监管所内部划片包干的监管执法模式下,基层干部监管执法杂而不专情况较为突出。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结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石狮市市场监管局率先推进局队合一、所队合一的执法体制改革。一是配强专业执法人员。在9个基层所内设食品药械监管、特种设备监管、综合监管和服务等三个组,配置3名副所长分别兼任组长,推动食品药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专业化、规范化配备。特种设备监管领域改革以来,整改闭环率从74.5%提升至91%,整改闭环时间从34天缩短至21天。二是差异配置执法力量。立足市区市场主体数量多、监管执法压力大,沿海乡镇承压类特种设备集中的实际,针对改革前沿海基层所人员力量薄弱问题,石狮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区4个基层所食品药械监管、特种设备监管、综合监管和服务三个组各增配一名副组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在5个沿海乡镇分别设置中队,配合沿海基层所做好相应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改革后,沿海市场监管所人员数量较改革前平均增加50%,监管执法力量得到较大充实;市区市场监管所人员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更为精干,各组人员各司其职、配合有序,专业能力快速提升。三是强化队伍业务培训。建立内外结合的干部队伍帮带、专业培训、跟班培训等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设立新老干部帮带42组,开展局机关业务股室对基层相应组别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食品药品知识执法技能竞赛等。邀请上级特种设备专家针对沿海所开展涉氨制冷压力管道现场培训,聘请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对特种设备监察组监管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教学。
三、用好绩效考核激励“催化剂”,推进队伍凝心聚力
打破传统的绩效奖金“大锅饭”思维定式,立足实际,对绩效考核的体系、内容、导向等方面进行创新改革,推进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凝心聚力。一是创新双重考核激励。在局机关作为一个整体参加市级绩效考评的前提下,出台局二级独立绩效考核方案,创新建立绩效考核到单位(市场监管所、股室、事业单位)、到个人的双重考核激励机制,并在绩效奖金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解决了“干多干少一个样”问题,干部向心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期间,自除夕起全员取消节假日休假,领导干部下沉一线,全员参与监管执法,采取“五+二”、“白+黑”高强度全方位监管模式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突出重点量化考核。在绩效考核内容上,突破以往广撒网、面面俱到的考核方式,改为以对全局市场监管工作有重要影响、各级各部门下达的工作指标为基础,重点突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监管工作比重,其中,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占比38%,案件办理占比22.5%。三是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坚持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奖优罚劣的导向实施全员绩效考核,考核全局所有在编人员及合同人员,根据人员工作情况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建立绩效考核到单位(基层市场监管所、股室、事业单位)、到个人的双重考核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