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事项编号 |
350500126-CF-012 |
事项名称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非法转让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处罚 |
事项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法定依据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三十八条。 |
裁量规则 |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定期限 |
自受理之日起29个工作日 |
办理机关 |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城乡规划局 |
责任部门 |
政策法规科 |
联系电话 |
0595-22177515 |
监督部门电话 |
0595-22177515 |
办理流程 |
立案审批(5个工作日)—调查取证(3 个工作日)—调查终结(3个工作日)—处理审批(5个工作日)—处罚告知(3个工作日)—处罚决定(5 个工作日)—结案(3个工作日)—立卷归档(2个工作日) |
流程图 |
|
表格下载 |
目前无表格下载
|
样表下载 |
目前无样表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