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校毕业生离校后有哪些就业扶持政策?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按不高于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最长2年。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就业人才中心就业科22376046
2.就业见习岗位:
鼓励各见习单位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见习岗位,并由见习单位按月先行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见习期满后政府根据规定补贴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0%,见习期为3-12个月。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
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招用2022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发放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
经办部门:各县(市、区)人社部门
咨询电话:市毕业生办2813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