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介绍困难群众帮扶有关工作,并答记者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唐部长在介绍情况时提到,要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对疫情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失业人员也有一些保障。请您介绍一下具体的情况,包括资金保障或者发放方式等。
为了支持各地落实好各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已经下拨了2022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高度关心,可以说,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安排是有保证的。下一步,要强化资金监管,指导各地用足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中国新闻社记者:
在疫情防控期间,民政部如何做到及时响应困难群众的求助需求,以确保他们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为了及时发现响应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民政部门主要是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在困难群众自主求助的同时,采取“大数据+铁脚板”等多种方式,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力求由“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但是“人找政策”的方式还是需要的,主动发现就是加大政策找人力度。
二是丰富完善求助渠道。进一步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困难群众自主求助渠道。现在全国开通了3700多条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将加强热线值守,提高办理效率,做到及时受理,快速响应。
三是简化优化救助程序。运用“互联网+”、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办理效率。疫情期间,为适应疫情防控需要,线上办理得到很大发展,简化、优化了救助程序。
四是积极推进异地救助。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对于在非户籍地因疫情影响陷入临时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切实为群众救急解难。今年第一季度,全国共实施了临时救助245.9万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8.2亿元。
民政部门主要通过这些方式,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有求必应,有难必帮。
《长江日报》记者:
《通知》提到,要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对发现的困难群众要及时救助,请问这个监测机制是怎样发挥作用的?
2021年以来,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民政部探索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帮扶机制。
第一,把低收入人口识别出来。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但是还有一部分群众基本生活存在一些困难,这些人口可以称为“低收入人口”,这个范围除了已有的低保、特困以外,还有一部分是家庭支出比较大,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我们考虑按照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5-2倍来认定这些人员,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另外,还有一些是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易返贫致贫人口。还有一部分人员刚性支出比较大,生活水平或者说他的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他们的基本生活也还存在一些困难。所以,主要是把以上这些人群识别出来,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第二,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动态监测。去年以来,已经基本建成了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怎么识别?一是线下主动发现。基层干部、民政经办人员走村入户去核对核查,把这部分人找出来。二是信息共享。相关部门掌握的困难群众信息,把这些信息归总起来以后进行比对,可以发现一部分困难群众,这是线上比对监测。通过这些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预警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预警以后,及时推送到相关部门和基层的民政经办部门,开展综合性帮扶。目前,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归集了6200万左右低收入人口的信息,这是动态的,有进有出。信息库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约4600万,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人口约1100万,另外还有易返贫致贫和其他困难人员500万左右。初步实现了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
第三,根据不同类型的低收入人口的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划定救助圈层,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对于低保边缘和刚性支出较大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于暂时不符合现行救助条件的,也要加强常态监测,他们确有需求的时候,启动相应救助,同时动员慈善力量提供救助和帮扶。
下一步,将以全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抓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拓展平台功能应用,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的机制化、常态化,更好地发挥监测预警和常态救助功能,及时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如今,村级幸福院的覆盖率日益增加,然而在一些地区,由于老人偏向于居家养老,并且不一定有能力支付幸福院所需费用,一些地区的村级幸福院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可否介绍一下当前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的建设进展?有需要的老人要如何申请救助?
国家“十四五”养老规划明确提出要健全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互助性养老。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县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1900余家,乡镇敬老院1.7万家,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近15万个,包括农村幸福院。布局合理、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初具雏形。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是按照“政府支持、集体组织、村民互助、公益主导”原则,由村集体因地制宜举办,主要依靠老年人之间互帮互助,地方政府、村集体、慈善组织给予适当支持的一种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多数不收取入住老年人的费用。
但有一些互助设施,由于设施条件投入不足,互助的服务机制不健全,出现了部分闲置和运营困难的情况,这个问题是存在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补齐县级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短板,推动乡镇敬老院逐步转型成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村一级,将推进互助养老持续发展,这种互助养老虽然设施比较简陋,服务比较粗放,但有它的优势,就是本乡本土,就近就便,相亲相熟,都是亲人熟人,可走可留,符合农村老年人的心理状态,所以要继续推动它的持续发展,并动员基层组织把这些互助设施用起来、用好。同时还要建立探访关爱机制,加大“政策找人”力度,让符合相关社会保障和救助条件的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人应享尽享。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