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增强现行价格项目对医疗技术和医疗活动改良创新的兼容性,促进新技术新项目临床运用,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经导管二尖瓣成形术等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2〕92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发公立医院专家门诊诊查费国家编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22〕102号)精神,对我市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修订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价格项目
(一)修订现行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序号1-162)
1.将“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X线计算机体层综合显像,项目编码230400010至项目编码23040001002”等3个项目修订为“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综合显像,项目编码230400011)”,并相应调整计价单位和说明栏内容,同步新增子项并制定价格。
2.将“轻链KAPPA、LAMBDA定量(K-LC,λ-LC),项目编码250401027”修订为“免疫球蛋白轻链定量测定(K-LC,λ-LC),项目编码250401035”,同步新增子项并制定价格。
3.将“尿核基质蛋白(NMP22)测定,项目编码250301029”修订为“尿核基质蛋白(NMP22)测定,项目编码250404027”,并调整项目价格。
4.修订二尖瓣直视成形术等部分现行价格项目名称、内涵或说明栏内容,兼容经导管二尖瓣成形术等医疗技术改良创新的项目并同步调整、制定价格。其中:冠修复的14个子项(项目编码31051700101至项目编码31051700114)对应删除;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的子项“ALK蛋白伴随诊断,项目编码27050000202”对应删除;混合痔外剥内扎术的子项“混合痔外剥内扎术(复杂性),编码46000000701”对应删除。
我市现行价格项目对应的医疗服务因手术入路、术式等技术细节创新、改良、优化尚未明确收费政策的,在不减损患者临床获益的情况下,按现行价格项目收费。
(二)整合现行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序号163-171)
1.将“乙型肝炎DNA定量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03”调整为“乙型肝炎核酸定量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88”;子项“乙型肝炎DNA定量测定(载量灵敏度≤20IU/ML),项目编码25040300302”对应调整为“乙型肝炎核酸定量测定(载量灵敏度≤20IU/ML),项目编码25040308801”。
2.将“呼吸道合胞病毒抗原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7”、“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编码250403085”等2个项目整合为“呼吸道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编码250403089”。
3.将“人轮状病毒抗原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32”调整为“肠道病毒抗原检测,项目编码250403090”。
4.将“风疹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1”、“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2”、“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化学发光法),项目编码25040302201”、“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3”、“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4”、“EB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5”、“呼吸道合胞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6”、“副流感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8”、“天疱疮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29”、“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30”、“腺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31”、“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33”、“狂犬病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34”、“斑疹伤寒抗体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40”、“EB病毒Rta蛋白抗体定性检测,项目编码250403084”、“病毒血清学试验(包括脊髓灰质炎病毒、柯萨奇病毒、流行性乙型脑炎病毒、流行性腮腺炎病毒、麻疹病毒),项目编码250403035至项目编码25040303505”、“其它病毒的血清学诊断,项目编码250501036”等22个项目整合为“病毒血清抗体检测,项目编码250403091”。
5.将“各类病原体DNA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65”调整为“各类病原体核酸测定,项目编码250403092”;子项“各类病原体DNA测定(全自动荧光定量),项目编码25040306501”对应调整为“各类病原体核酸测定(全自动荧光定量),项目编码25040309201”。
6.将“麻醉中监测-有创血压,项目编码33010001501”、“麻醉中监测-中心静脉压,项目编码33010001502”、“麻醉中监测-呼气末麻醉药浓度,项目编码33010001503”、“麻醉中监测-脑电双谱指数,项目编码33010001504”、“麻醉中监测-胃粘膜PH监测,项目编码33010001505”、“麻醉深度电生理监测,项目编码33010001509”、“术中体温监测,项目编码330100020”等7个项目整合至“麻醉中监测,项目编码330100015”;小儿项对应的“小儿麻醉中监测-有创血压,项目部编码33010001507”、“小儿麻醉中监测-中心静脉压,项目编码33010001508”整合至“小儿麻醉中监测,项目编码33010001506”。
(三)新增手术辅助操作加收项(详见附件2)
将微动力辅助操作纳入镫骨手术等24个手术治疗项目加收范围,按规定的标准加收。
(四)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3)
新增淋巴水肿综合消肿疗法、结膜松弛矫正术、半月板缝合术、距腓韧带缝合修补术、胃底折叠术等9个(含子项)价格项目,试行期由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试行期手术治疗项目应按照手术项目的技术难度和风险程度,并参照现行同类项目的价格水平合理确定。
(五)规范部分项目(详见附件4)
规范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等11个项目的财务项目、财务编码、病案项目、病案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说明栏等内容。
(六)取消部分价格项目
取消基因芯片技术(项目编码270700004)、麻醉恢复室监护(项目编码330100024)、艺术美容冠(项目编码610000008)项目,麻醉恢复室监护项目取消后,三级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麻醉恢复。
二、制定、调整项目价格
(一)制定部分现行项目价格(详见附件5序号1-4)
制定“人工腕关节置换术、项目编码331507004”和“人工踝关节置换术,项目编码331507009”项目价格,同步新增子项及价格。
(二)正式核定试行期到期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详见附件5序号5-7)
1.将“肺外周结节电磁导航支气管镜检查治疗术,项目编码310605018”修订为“电磁导航支气管镜检查术,项目编码310605018”,同步核定项目价格并新增子项及价格。
2.将“镜像疗法,项目编码340200052”修订为“镜像视觉反馈训练,项目编码340200052”,同步核定项目价格。
(三)调整部分项目价格
1.调整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等9个项目价格(含子项)。(详见附件5序号8-14)
2.调整我市家庭病床巡诊费等3个项目价格。(详见附件6)
三、医保支付配套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期按规定暂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修订及整合的项目医保属性保持不变;新增辅助操作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市医保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确保政策有效落地。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要加强对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收费的监测,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市医保局。
(二)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规范收费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其中,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执行试行期新增项目前,应将拟开展的项目名称、试行价格等内容按规定流程报送至市医保局后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 20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1.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2.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医疗机构部分手术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3.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医疗机构部分新增试行期医疗服务项目表
4.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规范表
5.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调整表
6.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家庭病床部分服务项目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表
7.除外耗材修订表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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