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泉州动态 > 泉州要闻
        泉州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来源:泉州晚报 2021-10-16 08:46 阅读人数:1

          为更有效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近日,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出台《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全面启动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

          本次加强免疫接种对象为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满6个月后18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症的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优先在感染高风险人群、保障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人员、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传播风险高人群等13类重点人群中开展加强免疫。其他符合条件且有接种需要的个人根据自愿原则,可自行选择就近接种点预约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在内地(大陆)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可进行加强免疫接种,有关原则和要求参照此前各相关部门制定的疫苗接种相关方案执行。

          13类重点人群优先接种 

          优先接种的13类重点人群包括:

          1.涉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装卸、搬运、运输、加工、销售等相关人员;

          2.目前收治病例的定点救治医院工作人员和承担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3.面临较高境外疫情风险的海关、边检等口岸工作人员;

          4.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民航、铁路、公交、地铁、客运、轮渡等)从业人员;

          5.医疗卫生人员;

          6.快递、环卫及其他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

          7.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

          8.社会秩序保障人员:包括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

          9.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包括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等;

          10.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包括道路和场站建设工程等其他交通系统、物流、养老、殡葬、通讯相关工作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外的其他工作人员等;

          11.60岁及上老年人;

          12.服务业从业人员;

          13.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

          满6个月后 使用已接种过的原同技术路线疫苗加强免疫 

          疫苗选择和接种安排方面,当前可用于实施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的灭活疫苗和天津康希诺公司的腺病毒载体疫苗,在全程接种上述疫苗满6个月后,使用已接种过的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使用同一种灭活疫苗完成2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使用原灭活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不同灭活疫苗完成2剂次接种的人群,原则上优先使用与第2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如遇第二剂相同疫苗无法继续供应等情况,可使用与第一剂灭活疫苗相同的疫苗进行1剂次加强免疫。使用腺病毒载体疫苗接种的人群,使用原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根据国家疫苗研发和论证情况,适时扩大用于加强免疫接种的疫苗范围。后续新增加强免疫接种疫苗的免疫接种安排另行制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