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补充耕地任务4145亩,补充水田及旱改水任务3117亩,完成率分别为122%、120%,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2022年度任务数,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耕占指标保障。
及时分解,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将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县(市、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并将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党政领导生态环境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该地区项目使用有条件建设区和规划局部修改申请,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深入挖潜,加快项目入库速度。积极创新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方式,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最新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谋划立项一批土地整治项目,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库,形成实施一批、验收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今年以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有序开展项目实施、验收、指标备案入库工作,完成补充耕地项目备案入库面积1582亩,其中水田及旱改水面积1452亩。
山海协作,统筹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引导无法自给自足完成任务的地区加强山海协作,及时向省域、市域内有补充耕地任务指标盈余的地区调剂购买,确保在省上要求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补充耕地任务。今年以来,各县(市、区)调剂购买补充耕地任务1692亩,其中补充水田及旱改水任务1358亩。
攻坚克难,推进补充耕地工作。对县(市、区)补充耕地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通报,督促进展缓慢的地区加快进度,按时序要求完成任务。通过座谈及实地调研方式,了解县(市、区)存在具体问题及困难,及时协调解决。加强与市直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所产生的补充耕地指标及时备案入库。
(供稿: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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