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市资源规划局出台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九条措施”力促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
        时间:2023-01-17 17:25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经济运行稳中求进,市资源规划局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出台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九条措施”,全力助推用地用海项目报批加速度,努力实现2023年开门稳开门红。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支撑。明确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批准的城镇开发边界成果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均可作为项目用地选址的规划依据。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明确规划用地性质,项目批准后更新数据库。 

          二、精准配置新增用地指标。明确各县(市、区)年度计划指标需求首先立足自身盘活存量土地实现保障,确实不足的,经市政府同意后,市级可按照“保障急需,按需调剂”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市级统筹有困难的,提请省自然资源厅协调异地调剂周转。各县(市、区)要加快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通过“增存挂钩”获得更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一般项目用地报批需求,对未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县(市、区),市级将暂停调剂。2022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结转至2023年使用,同时,2023年县(市、区)在尚未产生计划指标前,可按上一年度本地用地审批总数的20%先行预支指标报批用地。

          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各县(市、区)要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基本要求和时间节点,立足自身统筹保障耕地占补平衡。对于部分2023年度拟单独立项的开发、复垦项目,要确保后期列入当地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范围内,并尽量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当地村级规划内。当地储备补充耕地指标不足、调剂平台又无法调剂的,可向市级申请统筹,由市级在市域范围内予以调配周转;市域范围内无法落实的,协助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周转指标支持。

          四、用地报批提速增效。各县(市、区)要加快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可同步开展现状调查、风险评估等程序;拟征收土地使用权人90%以上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可按规定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对用地报批材料齐全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在受理后尽快完成组卷上报。项目审批(核准)文件明确分期建设,或审批(核准)部门出具分期建设说明的,可分期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但须以自然资源部门认定的整个项目土地征收面积、涉及耕地面积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确定用地审批权限。用地获批后,当地要加快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和供地,促进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五、全力加强用海用矿项目保障。进一步改进海域使用审查流程,对于省级下放审查权限的项目用海,审查期间不再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对属于市级审查、审核的项目用海,用海公示委托沿海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项目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后、用海报批前提前组织开展。进一步做好矿产资源工程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工作,密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各县(市、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积极稳妥推进建筑石料矿山(含机制砂)等矿种的矿业权投放。

          六、加大集约用地政策扶持。支持提高开发强度,对于

          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和安全要求、不改变土地用途的优质企业,在按规定程序组织研究论证后,支持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鼓励“先租后让”方式供地,先行采取租赁方式,竣工后连续三年达成园区管委会税收等考核要求的,转为协议出让。同时,可根据产业不同生命周期和企业用地需求,采取弹性年期出让、长期租赁等方式进行灵活供地。推进工业 “标准地”工作,对新建工业项目,在土地出让时明确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通过事前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

          七、加快推进市政项目落地。明确各县(市、区)要在已

          出台的简政放权豁免审批手续等相关政策文件基础上,加强指导,结合属地项目特点、具体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推动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简化审批落实举措,扩大无需或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范围,加快推动相关市政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对于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和保护区等红线的市政项目,要提前介入指导做好相关项目前期优化选址、设计审批工作,推行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模拟审查、审批”。 

          八、强化项目提速审批服务。通过入企走访、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化解企业在项目审批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服务精准度。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会商会审,对项目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所需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进行指引。进一步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方式,针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主体相对明确的建设项目,实行“模拟审批”,向建设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前期指导和咨询,一次性告知所需申报材料。通过模拟审批,企业可以在还未完全具备法定审批条件时先行提交材料,窗口将提前进行实质性技术审查,提出模拟审批意见。待企业备全法定条件后,模拟审批意见可快速转化为正式审批。

          九、建立“开门稳”服务专班。健全要素保障工作机制,成立局要素保障领导组,建立规划、组件、审批三个服务工作专班,提前介入指导,推进项目组件报批审批速度。继续联合市发改、工信、交通运输、水利、卫健和市城建、交发、水务、文旅、金控集团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对接会商会议,共同商讨解决项目在要素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全市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现场办公巡回服务,加强业务培训,印制并发放要素保障服务手册,宣讲要素保障政策,提高项目要素保障的整体服务工作水平。

         

        (供稿:管制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