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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5-09 10:50 浏览量: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9 

        (此件主动公开)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 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25号)和《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人民政府关于印发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1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自然资源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省的统一改革部署,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财政支出体系,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运转高效的市级与县级政府间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服务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为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内容 

          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属于市级并由市级组织实施的自然资源事务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将直接面向基层、地域信息强、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县级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县级辖区内自然资源事务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跨县域的自然资源事务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情况确定市与县支出责任、承担方式及比例,原则上市级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支出总额的30% 

          (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1.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市级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 

          2)全市性基础测绘、市级地理信息和地图管理及公共服务; 

          3)全市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安全监管; 

          4)全市性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标准体系建设等事项。 

          2.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组织开展全市性,跨区域、海域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 

          2)全市性、跨县域的土地、森林、草原、湿地、海域海岛、野生动植物、渔业资源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的组织实施; 

          3)全市性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 

          4)全市性海洋生态预警监测; 

          5)全市种质资源调查等事项。 

          3.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县级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 

          2)县级组织实施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 

          3)县级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等事项; 

          4)县级基础测绘、地理信息和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5)县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安全监管; 

          6)县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自然资源产权管理 

          1.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市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 

          2)市政府受省政府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籍调查、统筹管理; 

          3)市级直接负责的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和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4)法律授权市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事项; 

          5)市级直接负责的土地收储事务。 

          2.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查统计、价值评估、资产核算、考核评价及资产报告、资产负债表编制等具体管理事务; 

          2)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建设和等级价格监测,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和动态监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 

          3)跨县域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处和仲裁; 

          4)跨县域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 

          5)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林产品质量监督等事项。 

          3.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县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 

          2)县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权籍调查、统筹管理; 

          3)县级负责的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和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4)法律授权县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县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等事项; 

          5)竹产业、花卉产业、木本油料、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林业特色产业和其他林业产业发展等事项,市级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予以引导性扶持; 

          6)县级负责的土地收储事务。 

          (三)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 

          1.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市级直接负责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全市性、跨县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监督实施; 

          2)全市性、跨县域的林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监督实施; 

          3)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查和监督实施; 

          4)全市性、跨县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市性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市级土地征收转用监督管理等事项。 

          2.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全市性、跨县域的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 

          2)全市性、跨县域的林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3)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地和天然商品林地等空间管控边界及各类海域保护线的划定; 

          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5)受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影响而实施的生态补偿等事项。 

          3.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的编制和监督实施; 

          2)县级林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 

          3)相关规划、战略和制度明确由县级落实的任务等事项; 

          4)县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计划管理,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转用的管理和具体实施等事项。 

          (四)生态保护修复 

          1.对全市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跨区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等事项(主要包括重点流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国土综合整治、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的项目策划、历史遗留且责任主体灭失的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省属国有林场的建设与管理,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治理,重点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2.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根据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及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划分情况,分类确定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3.将生态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的其他生态保护修复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及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等)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五)自然资源安全 

          1.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市政府受托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海域、无居民海岛保护监管; 

          2)全市地质工作行业监督管理; 

          3)市级办理的矿业权出让和审批登记、全市性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4)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等事项。 

          2.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 

          2)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实施; 

          3)国家版图与地理信息安全; 

          4)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矿产资源勘查; 

          5)跨区域重大野生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等事项。 

          3.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法律授权县级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权的海域、无居民海岛保护监管; 

          2)县级办理的矿业权出让和审批登记、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监督管理; 

          3)县级行政区域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事项。 

          (六)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 

          1.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2.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较大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 

          2)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 

          3)全市组织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预防及市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省属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林业防灾减灾等事项; 

          4)我市行政区域毗邻海域海洋观测预报、灾害预防、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灾后应急处置及海洋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等事项。 

          3.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2)县级组织实施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及其他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3)其他林业防灾减灾等事项; 

          4)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管。 

          (七)自然资源领域其他事项 

          1.将以下事权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具体包括: 

          1)研究制定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等; 

          2)市级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检查、跨县域违法案件查处等事项。 

          2.将测绘行业、测绘资质资格管理、测量标志的管理维护等事项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3.将县级研究制定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政策,县级组织实施的执法检查、案件查处等事项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推进市与县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具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投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切实履行支出责任,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安排预算,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三)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着力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四)完善配套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系统梳理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研究完善相关法规规章政策,逐步实现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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