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8-2022-00301
-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2〕121号
- 发布机构: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25
泉资规审〔2022〕121号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海韵里商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函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办理“海韵里商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 划法》和《福建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划要求,经审核同意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位于城东街道东辅路与海韵街交叉口东北侧,有关技术指标批准如下:总建筑面积 37134.9㎡,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28719.06㎡、不计容建筑面积 8415.84㎡;另有不计入建筑面积但 计入计容建筑面积 825.95㎡。你单位应对经审批的规划方案按规定组织下一阶段设计深化,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 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方可开工 建设。
施工期间,你单位应当依法在施工现场对外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接受社会监督。 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应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确需延期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又未申请延期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此复函。
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25日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丰泽区人民政府、丰泽区城市管理局、丰泽区住建局、城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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