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根据《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要求制定。
二、文件出台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1年版)》行政处罚事项和我局权责清单,制定《365防伪查询系统_bet3365标准版_365bet大陆网站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三、文件主要内容
分为通知正文和附件,附件包括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其中不予处罚事项15项、从轻处罚事项4项、减轻处罚事项8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暂无。
四、文件执行要求
明确各单位、各科室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宽严相济的原则,充分考虑行政相对人的情况,对清单规定的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做好行政相对人教育工作。要求各单位、各科室要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有序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逐步根据工作实际调整清单范围。
五、文件有效期限
自2022年1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