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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11日十八大以来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情况
         2022年11月11日十八大以来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情况

        时间:2022-11-11 16:30 - 2022-11-11 17:30

        嘉宾:福建省财政厅政研室主任张愈结

        地点:福建省财政厅

        摘要:

        文字直播
         [主持人]   各位网友好!欢迎来到福建省财政厅政务公开网,参与“福建财政”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省财政厅政策研究室张愈结主任接受专访。我们将与张主任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情况作介绍。

        [张愈结主任]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与大家交流。

        [主持人]   张主任好,我们很多网友可能对财税体制改革比较陌生,在作我省相关情况介绍前,请您先给我们说说财税体制改革都包含哪些内容?

        [张愈结主任]   好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财税体制改革放到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去谋划,作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定位,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重点任务主要包括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税收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等。近年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扣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完善财政体制的三大改革任务,创新改革思路和举措,更加注重改革的统筹性、协调性、集成性,做到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扎实有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现代预算制度主体框架基本确立,税收制度改革持续深化,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实质性、阶段性的进展和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财政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连跨3个千亿元台阶,年均增长7.4%,2021年达5744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1776亿元稳步增加到2021年的3383亿元,年均增长7.4%,规模在全国31个省份的排位从2012年的第14位提升到2021年的第11位。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0亿元的县(市、区)个数从2012年的38个增加到2021年的55个,超过50亿元的县(市、区)个数从2012年的1个增加到2021年的7个。

        [主持人]   看来财税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领域广、涵盖全面的系统性改革,现在请您分领域向网友们介绍一下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情况,我们先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开始吧。

        [张愈结主任]   好的!我省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出台相应改革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日益健全,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报请省政府印发《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报请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推动建立“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数量从2013年的3601项下降到2022年的99项,减少了97.3%。同时,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在符合中央规定的前提下,与省级同领域专项资金相结合,一并研究预算安排和资金使用,有效整合优化项目支出资金渠道。全面推行资金盘活长效机制,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推行零基预算改革。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1年出台《福建省省级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省级从编制2021年预算起正式实施零基预算,同时选取3个设区市本级、8个县(区)同步开展改革试点;2022年全省全面推行零基预算。三是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立了基本业务费支出标准,根据部门履职的不同需要实施分类分档定额管理,进一步完善我省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和有效履职。四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2021年创新绩效评价机制,首次对当年新增立项69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探索开展事中绩效评价,选择科技特派员等4项政策和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等17项专项资金开展财政评价,加强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目前已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省级专项资金事中绩效评价全覆盖。稳步提升县级财政管理水平,13个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进入全国前200名。同时,预决算公开持续深化,省市县政府预决算、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实现应公开尽公开,预决算公开度连续4个年度位居全国前十位。五是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坚持“严格对标,先立后破;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明确要求,强化约束;深化试点,全面切换”的原则,集中力量高效推进我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域上线、全流程贯通、全业务覆盖,全省所有预算单位实现在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系统功能持续优化提升,实现财政大数据分析应用,有关工作多次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网友]   我省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确实取得了丰硕成果,张主任,请您谈谈我省税收制度改革情况。

        [张愈结主任]   十年来,我省围绕中央提出的“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要求,不断深化落实税收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中央改革部署,我省于2012年11月启动“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全面推开,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打通了抵扣链条,消除了流转环节重复征税问题,2017年简并增值税税率,2018年和2019年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二是落实制度性和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为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落细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减税降费的部署,通过税制改革、直接减税、清理收费等方式连续实施较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在现行对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对符合条件的其他纳税人按照60%的比例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基础上,2022年实行大规模退税,退税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重点支持制造业,全面解决制造业、科研和技术服务、生态环保、电力燃气、交通运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问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负。今年截至9月30日,全省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合计约951亿元,地方举措与中央政策效应叠加,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在继续执行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100%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三是按照税收法定原则,积极配合中央推进税收立法进程。在地方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推动地方税体系改革。根据税法的授权,相继制定了我省具体适用税率方案及减免税具体规定,推动环境保护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资源税法、契税法和城市建设税法平稳落地施行。落实其他税制改革试点工作,包括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离境退税改革试点、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等,实施平潭综合实验区“入区退税”、选择性征收关税等政策,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跟踪评估,及时总结经验。

        [主持人]   税收制度改革与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密切相关,我相信广大网友亲身感受到近几年来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政策带给我们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现在请您接着介绍我省财政体制改革情况。

        [张愈结主任]   好的。我省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要求,加快推动形成稳定的省以下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一是扎实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指导意见,2017年报请省政府印发《福建省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2018年出台我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方案,初步划分省以下财政事权,并选取在基本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等领域先行试点;目前已出台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8个分领域改革方案,其他领域改革方案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二是进一步完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制度。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对设区市正向激励机制,完善省对市、县(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办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对标财政部直达机制工作要求,按照扩大范围、完善机制、严格监管、强化支撑的原则,对资金流向、分配、拨付和使用等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范围既包括中央直达资金,也包括地方对应安排资金,基本涵盖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方面。

        [主持人]   财政体制改革事关各级政府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是否匹配,也事关咱们老百姓能否享受到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从您的介绍来看我省这方面的改革是卓有成效的,接下来请张主任继续介绍我省财政管理领域的改革情况。

        [张愈结主任]   好的。长期以来,我省持续优化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财政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包括:聚焦科学高效、做强资本、优化管理,配套实施放管服、国资国企等改革。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政府采购透明度在财政部评估中连续位列全国前4。深化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推行“电子缴款+电子票据+电子缴库”,实现非税收缴全流程和票据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闭环,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进度居全国前列。有序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稳步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初步形成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一致的监管体系。

        [主持人]   非常感谢张主任的详细介绍,通过您的认真解答,我相信广大网友对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成效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们知道改革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为新时代新征程财政改革发展作出了决策部署,接下来,请您谈谈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前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有哪些考虑?

        [张愈结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举措,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预算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的二十大胜利闭幕后,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省财政厅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大精神,要求全省财政系统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重点围绕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三个方面,研究谋划今后的财政改革发展事业。
        按照会议要求,我们紧扣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国等重要战略部署,精心选定了20个重点课题选项方向,组织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前瞻性研究,按计划在年底前完成课题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具体的财政措施,运用到2023年财政工作中。下一步,我们还将根据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最新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开展财税体制改革课题研究,不断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究成果转化为财政工作实际成效,更好发挥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主持人]   再次感谢张愈结主任的详细解答,今天访谈就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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