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2020年秋季幼儿园收费公示的通知
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2020年秋季幼儿园收费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经正式批复开办的幼儿园(含2019年9月后批复开办的幼儿园),2020年秋季拟停办幼儿园需备注。
二、等级问题
1.受疫情影响,公办性质幼儿园2020年等级评定未能如期组织进行评估,今年参照2019年度评定结果进行填报,对于2019年度评定基本合格的园所,如不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疫情期间因存在安全隐患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停办的,建议各教委(育)办督促幼儿园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即认定为合格园。
2.民办幼儿园等级暂按2018年度年检结果填报,2019年度年检结果最终以职社科评定为准。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鼓励引导。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已纳入省市对县、县对镇的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各教委(育)办要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动员辖区内民办园进行普惠园申报。此次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后有效期为一年,期间不得随意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
2.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幼儿园应及时填报《晋江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表》报教委(育)办汇总,请各教委(育)办将各园公示表及镇街收费汇总表纸质、电子材料于2020年7月6日下午下班前送初幼教科,初幼教科邮箱:cjk85682803@163.com。
联 系 人:张红玲 联系电话:85682803。
附件:1.晋江市幼儿园收费标准公示表
2.晋江市2020年秋季全市幼儿园收费公示汇总表
晋江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日